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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恒泰机械有限公司年产30万件汽车铝合金轮毂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新昌县恒泰机械有限公司
2022-10-14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本次公示的目的在于将项目概况、项目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和内容以及相关的联系方式告知公众。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愿意与公众进行积极的沟通和交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30万件汽车铝合金轮毂技术改造项目

2、建设单位:新昌县恒泰机械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扩建

4、建设地点:新昌工业园区大市聚区块新柿路18号

5、项目建设规模:新增数控车床、加工中心、抛光机等生产设备,并购置涂装生产线(含酸碱清洗线)等设备,采用轮毂锻造(外协)、热处理(外协)、车加工、抛光打磨、酸碱清洗前处理、涂装、烘干等工艺,实施年产30万件汽车铝合金轮毂技术改造项目。

6、工程投资:本项目总投资2015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  周边敏感目标一览表

环境类别
名称
坐标(经纬度)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
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行政村
自然村
纬度
经度

声环境

新航村

曹家

121°00′16.2987″

29°27′52.5692″

约有500户,1000人

人群

2类

声环境功能区

NW

117

茅坪

121°00′39.8206″

29°27′36.3264″

人群

E

156

安仁村

西王村

121°00′00.0380″

29°27′31.2146″

约有450户,1020人

人群

SW

192

环境空气

新航村

曹家

121°00′16.2987″

29°27′52.5692″

约有988户,2013人

人群

环境空气二类区

NW

117

茅坪

121°00′39.8206″

29°27′36.3264″

人群

E

156

山南

121°00′57.5875″

29°27′24.7576″

人群

SE

720

上宅

121°01′27.6368″

29°27′31.1474″

约有50户,234人

人群

SE

1520

安仁村

西王村

121°00′00.0380″

29°27′31.2146″

约有1025户,2174人

人群

SW

192

王桥村

121°00′20.0452″

29°26′54.5559″

人群

S

1071

何梁浦村

121°00′54.6521″

29°26′36.2588″

总人口约为947人

人群

SE

1597

大市聚村

姜家坞

121°01′227.1523″

29°26′51.5962″

约有996户,2802人

人群

SE

1997

花井栏

121°01′36.5203″

29°26′56.7085″

人群

SE

2184

石板桥

121°01′47.3350″

29°26′56.3350″

人群

SE

2258

大市聚

121°02′16.9981″

29°26′50.3853″

人群

SE

2692

管家岭

121°01′43.0864″

29°27′19.6457″

人群

SE

1918

桐中井村

桐丰坂

121°00′36.6309″

29°28′10.6225″

约有269户,732人

人群

NE

639

中井

121°01′04.3853″

29°28′04.3853″

人群

NE

1197

银顶山村

121°01′44.0906″

29°28′30.7352″

约有123户,351人

人群

NE

2131

银星村

121°01′22.0750″

29°28′42.1001″

约有159户,397人

人群

NE

2247

东宅村

东宅

121°00′36.4989″

29°28′34.0976″

约有270户,800人

人群

NE

1509

梅林山村

121°00′22.5944″

29°29′07.9222″

约有406户,1100多人

人群

N

2184

西山村

坞石坑村

120°59′49.9959″

29°28′52.9940″

约有166户,450人

人群

NW

2205

坑西村

上坑西

120°59′54.8561″

29°28′01.8055″

约有320户,833人

人群

NW

743

下坑西

120°59′47.3631″

29°28′15.9287″

人群

NW

1285

岳岭村

千官岭村

120°59′07.5097″

29°28′10.9633″

约有120户,450人

人群

NW

1968

拨茅村

120°58′45.5713″

29°28′18.1593″

约有200户,516人

人群

NW

2566

兰沿村

120°58′51.9829″

29°27′19.3766″

约有387户,1032人

人群

SW

1940

前岸村

120°59′01.3299″

29°27′01.0135″

约有399户,661人

人群

SW

2260

长沼村

120°58′55.3818″

29°26′32.4244″

约有292户,841人

人群

SW

2899

金桥花园小区

121°01′49.2841″

29°26′56.7618″

约有330户,1650人

人群

SE

2495

天姥山风景名胜区

120°59'32.0651"

29°25'56.3985"

/

保护区

环境空气一类区

S

1650

地表水

新昌江

/

/

地表水

水体

Ⅲ类水质功能区

SW

2206

地下水

周边无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敏感保护目标

土壤

厂区占地范围外1km范围内的村庄(曹家村、茅坪、龙头山)

土壤

土壤

(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

/

最近117

生态

评价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注:表中的“方位”以拟建厂址为基准点,“距离”是指保护目标与厂界的最近距离。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

项目清洗线更换的脱脂、酸洗、钝化废槽液经单独预处理后,与其他清洗废水、喷淋塔废水、水帘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等一同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除油调节+二级混凝沉淀+A/O),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纳管排放参照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同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由嵊新首创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外环境。因此,只要企业加强管理,本项目废水对周围地表水环境无影响。

2、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根据项目情况,本项目对地下水影响的污染源有:全自动清洗线、污水处理站和污水管线、危废间等。根据工程所处区域的地质情况,项目可能对下水造成污染的途径主要有:生产废水运输及处理环节的设备因系统老化、腐蚀等原因不能正常运行或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可能会发生污水泄漏事故,造成废水渗漏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环评要求本项目车间按照“分区防渗”的要求,规范落实不同区域的地面防渗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泄漏、防溢流、防腐蚀等措施。因此,正常情况下,通过对车间不同区域采取防渗处理后,废水流动、衔接、输送等达到标准要求,废水污染物不会规模性渗入地下水。只要建设单位切实落实工程设计和环评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的实施对浅层地下水和深层地下水水质污染的影响均较小。

3、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项目清洗线酸洗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两级“碱喷淋”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抛光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水喷淋”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打磨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喷塑粉尘收集后经“滤筒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喷塑固化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油漆涂装废气收集后经“沸石转轮吸附+RTO”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对污水处理站产生恶臭的构筑单元进行加盖密闭收集,收集的废气经“碱喷淋”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根据工程分析,各类废气在经有效处理后,其排放速率、排放浓度均能达到相应标准限值的要求。根据预测结果,各污染物贡献值均能满足相应标准限值,叠加本底值后仍可达标。因此,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废气污染物排放方案可行,对大气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

为使项目排放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降至最低,杜绝超标排放情况产生,企业必须做好污染防治治理设施的日常维护与事故性排放的防护措施,坚决避免事故排放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时,项目必须立即停止生产,待装置修复后再投入生产,以防项目污染物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较大的污染。

4、对声环境的影响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在采取隔声等措施后,四周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项目敏感保护目标的噪声预测值可以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标准,因此,企业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废金属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粉尘等一般固体废弃物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或由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单位处置。漆渣、油漆桶等危险废物委托给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本项目固废经以上合理处置后,不会造成二次污染,故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6、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通过对污水处理设施、主体构筑物、地下污水管道、污泥脱水设施、危废暂存间等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可有效降低污水泄漏造成的土壤污染风险。在确保各项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项目不会对区域土壤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表2  项目污染治理措施

类别

污染因素

本项目采取的治理措施

废气

抛光废气

集气罩+水喷淋+15m排气筒

酸洗废气

集气罩+两级碱喷淋+15m排气筒

打磨粉尘

集气罩+布袋除尘+15m排气筒

喷塑粉尘

滤筒除尘+15m排气筒

固化有机废气

集气罩+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

喷漆、烘干废气

集气罩+沸石转轮吸附+RTO+15m排气筒

污水处理站恶臭

对产恶臭单元进行加盖密闭收集+碱喷淋+15m排气筒

废水

生活污水

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

脱脂、酸洗、钝化废槽液、其他清洗废水、喷淋塔废水、水帘废水、地面冲洗水等

脱脂、酸洗、钝化废槽液经单独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同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除油调节+二级混凝沉淀+A/O),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至嵊新首创污水处理厂处理

固废

一般固废

分类收集、暂存,外售综合利用

危险固废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厂内暂存期间,企业在厂区内按危废贮存要求妥善保管、封存,并做好相应场所的防渗、防漏工作。

生活垃圾

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噪声

风机、各类泵等

①选用先进的低噪音设备;尽可能将高噪声设备放置于车间中心位置;对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相应的减震、隔震措施,采用固定或密封式隔声罩以及局部隔声罩;在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器、设置隔声房,以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噪音;

②平时生产中需要加强对各设备的维修、保养,对其主要磨损部位要及时添加润滑油,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音现象;

③实行关门、关窗作业;

④严格管理,加强员工教育,杜绝人为过失。

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

泄漏

地面硬化,分区防渗等

绿化

/

对厂区、厂界进行绿化美化, 种植树木、花草等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项目位于新昌工业园区大市聚区块新柿路18号,在新昌工业园区大市聚区块范围内,因含有喷漆,属于大市聚区块限制类的工艺清单,根据管委会联合经信、环保等部门通过入园专家评审论证后,项目被同意入园,符合所在区域环境准入条件清单。项目所在地为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新昌工业园区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62420001),项目为二类工业项目,不在本单元禁止或限制建设的项目范围内,本项目与周边敏感点间有道路及绿化带隔离,因此符合本单元空间布局约束条件,符合所在单元空间布局要求,因此项目建设符合《新昌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项目选址合理。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较少,项目将采取严格的污染防治对策,确保废水、废气、噪声等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安全合理的处理处置。项目排放水平可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产业政策;项目产生的污染物经治理措施治理后均可达标排放,周围环境仍能维持现状。本次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和环境管理,确保废水、废气、噪声的达标排放和固体废物的安全处置,将建设项目对区域内环境质量的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项目不存在重大环境制约因素,环境影响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可做到达标稳定运行,各项污染物可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综上所述,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及范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居民等。

主要事项: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或意见、建设,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即2022年10月14日~2022年10月28日,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系。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示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昌县恒泰机械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新昌工业园区大市聚区块新柿路18号  

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13857516237

环评单位:杭州钜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严工   联系电话:13456961683

环评审批部门: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新昌分局   

联系电话:0575-86230453

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向公众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众可在环评单位进行公开查阅环评全本。

公示发布单位:新昌县恒泰机械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4日